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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残联遴选因公出国(境)境外服务 供应商公告

2025-04-30

根据出访要求和国家及上海市相关规定,遴选市残联因公出国(境)境外服务供应商,提供出访相关服务,保证出访活动顺利开展,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境外服务采购需求

因公出国(境)境外服务主要是做好市残联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在境外期间的服务保障工作,如:住宿、用餐、车辆、公务活动翻译、城市间交通等保障需求。

单批次市残联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需要境外服务采购时,拟向成交入围供应商发布具体服务需求,供应商提交具体保障方案及单项价格进行询价和比选经市残联办公室审核后,确定此批次出国(境)团组的中标供应商,由其提供相关境外服务保障。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境外服务供应商是指为采购人提供因公出国(境)境外服务的旅行社等旅行经营者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合法有效的出境旅游业务资质;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服务能力;

(五)参加本办法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愿意遵守市残联因公出国(境)保密条款,并签署保密承诺

申请文件

(一)供应商需提供以下材料

1、承诺函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授权委托书

5、具有合法有效的出境旅游业务资质证明

6、具有履行合同所具备的专业服务能力证明(如服务擅长的国家或地区)

7其他材料(如曾为政府机关提供过因公出国(境)服务的相关材料

(二)申请文件一式份。

(三)申请文件信封上注明供应商名称、地址。

申请材料的递交

)递交时间:2025430日起至202559日止。

申请材料递交地点:四平路419号403室

申请材料必须按公告规定时间及地点送达,否则有权拒收。

申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前,市残联可以发布补遗信息,补遗信息经公开发布后生效,请各供应商知悉。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市残联办公室  顾建新    

 话: 26060246 

 址: 四平路419号4楼